信息技术民主委员会(Committee for Democracy in Information Technology)是一家慈善机构,向巴西城市周边一些贫民窟的贫困儿童传授信息科技技能。该委员会创立于1995年,已帮助培训了50万名儿童,执行干事罗德里戈·巴乔(Rodrigo Baggio)估计,其中80%的孩子已找到带薪工作。但若是没有麦肯锡(McKinsey)、飞利浦(Philips)和微软(Microsoft)等全球企业的支持,该委员会可能无法产生如此大的影响。
此类合作正变得越来越普遍,并逐渐改变企业与慈善机构之间的关系。总部设在英国的慈善援助基金会(Charities Aid Foundation)对外事务主管西蒙·赫伯迪奇(Simon Hebditch)在接受《金融时报》采访时证实,公司与慈善机构的更紧密关系正成为当前的一种趋势。企业希望从中得到某种参与感,让自己的核心优势造福于慈善事业,也让自己的员工得以发展。
“这是大势所趋,越来越多的(中国)商界人士开始认识到自觉维护企业社会责任的好处。”在谈到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开始关注社会责任时,长期致力于推广社会责任投资与企业社会责任的非政府组织“亚洲可持续发展投资协会(The Association for Sustainable & Responsible Investment in Asia,ASrIA)”主席唐善婷这样说。
目前全球对企业社会责任尚无标准定义。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也多种多样。如道·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、多米尼道德指数,从广义来说,企业社会责任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,简称CSR),是指企业对社会符合道德的行为,特别是指企业在经营上须对所有利害关系人(stakeholders)负责。而不是只对股东(shareholders)负责。这就是说,企业除了追求股东利益的极大化外,也应同时兼顾员工、消费者、供应商、社区与环境等利害关系人的福利,例如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与福利、重视人权、注重产品与服务品质以增进消费者的权益、避免内线交易或会计操纵以保护广大投资人、赞助社区公益活动、避免环境污染等。